习近平法治思想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出发,着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全面依法治国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力量源泉。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依法治国的主体。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道路和正确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我们要学习借鉴人类法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能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良法善治的必由之路。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推进国家治理的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在宪法范围内和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发展目标和总抓手。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努力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充分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十六字”方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法治观念增强,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建设法治强国的必然要求。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必须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发展和涉外法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运用,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共同应对全球性挑战。
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组织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提高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他们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坚持依法治权,用宪法和法律法规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