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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临沂艺术学校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日期:2020-03-02

关于成立“临沂艺术学校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各教学科室:

为切实做好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项方针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沂艺术学校就业指导委员会”,现将委员会人员名单及工作职责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临沂艺术学校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临沂艺术学校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机构设置
及工作职责

一、机构设置

1.领导小组

 问:徐  飞

 任:张建华

副主任:阮正国  徐飞

 责:负责就业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督查和检查,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2.工作小组

 长:张建华

副组长:阮正国  徐飞

 员:吕飞、黄中琦、张琳珠、解青、马静静、陈保良、龙媛媛、黄玲及各毕业班班主任

 责:负责就业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人员分工,落实具体工作职责。

二、工作职责

就业指导委员会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和“用心做教育,以爱育人才”的办学理念,以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为服务宗旨,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为学生搭建就业创业平台,积极促进我院学生就业工作的开展。

1.解读、宣传国家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各项方针政策。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研究、制定和实施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方案。

3.帮助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职业观,指导毕业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和面试技巧培训。

4.组织创业实训活动,开展创业素质测评,模拟企业创设经营,帮助毕业生积累创业经验,支持创业带动就业。

5.运用互联网、报刊、手机APP等手段加强对外宣传与推广,搜集企业用人需求,建立信息库,深化校企合作。

6.搭建企业与学校的沟通平台,建立就业回访与反馈机制,及时与教务部对接就业信息,了解企业人才需求,科学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7.定期召开就业指导工作会议,交流并总结就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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