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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办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服务指南
日期:2018-11-29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

二、办理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教育局,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

四、办理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

五、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监护人签字;

(二)学生因病必须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三)学生因服兵役而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学校申请报告。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到学校提出申请报告;

(二)学校同意休学,由学校写出休学证明材料,报县、市教育局备案;

(三)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作休学处理,县、市教育局审核。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教育局;

(二)电话咨询:8316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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