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
二、办理依据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 )。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沂市教育局,北城新区上海路与蒙河路交汇处。
四、办理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休学。
五、申请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监护人签字;
(二)学生因病必须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病情诊断证明书。
(三)学生因服兵役而休学,应当持县级及以上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学校申请报告。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到学校提出申请报告;
(二)学校同意休学,由学校写出休学证明材料,报县、市教育局备案;
(三)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系统作休学处理,县、市教育局审核。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临沂市教育局;
(二)电话咨询:8316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