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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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艺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日期:2023-07-13

 

序号

项目

分数

考核细则

得分

1

教学常规管理

50分

1.按时上课下课。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超过5分钟扣2分,超过10分钟按缺课处理,一次扣5分。旷课按一般教学事故处理一次10分。调课须经学校批准,随意调课扣1分,因私请假提前调课造成缺课的每次5分,扣完10分为止。出现严重教学事故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教师按要求规范授课,禁止在教学期间吸烟,禁止拨打玩手机等不规范行为,违者每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3.教师认真备课,按教务处统一下发的教案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教案。定期检查,不按时上缴者每次扣2分,教案没有达要求者每项扣0.5分,扣完5分为止。

4.按时缴纳有关的教学文件、考试试卷、成绩汇总等文件。迟交者每份扣0.5分,不交者扣2分,扣完5分为止

5.按时参加工作例会,教研教学会议等。因私请假1分, 迟到早退扣1分,缺勤一次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6.监考教师必须服从安排,认真完成监考任务。迟到、擅自串岗、做监考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漏岗每次扣2分,扣完5分为止。

7.教师应按时、按量布置、批改理论作业试卷等,作业量应大于课时的50%,批改量应大于作业量的80%检查时没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1分。要杜绝学生代批现象,如发现每次扣1分,不参与批改试卷的每次扣2分。扣完5分为止。

8.积极参加听评课活动,应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且记录详细。听课记录中不规范的0.5分,未完成听课节数者,每缺一节扣1分,扣完5分为止。


2

教学工作量

10分

教学工作量以每周完成课时计算,按照每个老师课时标准进行核算。低于标准课时的1节扣2分扣完10分为止,高于标准课时1节加0.5分,最高10分为止。


3

参加教学相关的艺术实践实习实训等活动

10分

参加学校安排组织的正式各类活动:校级的活动,每次加1,市级的2分、省级以及以上的每次3分。最高加10分


4

教学质量评价

20分

1.学生评分,优秀和良好两个标准,优秀率在90%以上,得5分;80%—90%3分70%—80%得2分;60%—70%得1分;59%以下得0分。每学期一次评比一次

2.学校专家小组、科室负责人及教研组长评分,优秀和良好两个标准,优秀率在90%以上,得5分;80%—90%3分70%—80%得2分;60%—70%得1分;59%以下得0分。每学期一次评比一次


5

获奖

注:经学校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的

10分

1.正规的职业院校比赛(职业院校教学能力大赛、班主任大赛,思政赛等)按国家一二三等奖(10.8.6分)、省一二三等奖(5.4.3分)、市一二等奖(3.2分)。

2.指导学生参赛:国家一二三等奖(8.6.5分)、省一二三等奖(4.3.2分)、市一二等奖(2.1分)。

3.教育系统认可的,教师参与的主编教材、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每(本)篇奖励3分,撰写专著3分。参编教材每(本)篇奖励2分、在正规国家级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每(本)篇奖励2、1分

4.教育系统认可的教学成果、教研、科研项目立项成功,项目主要负责人市级奖励2分,省级3分、国家级5分。团队其他成员各奖励1 .2.3分

其他类比赛:国家级一二三等奖(6.5.4分)省级一二三等奖(432)市级一二等奖(2.1分)

注:以上各种奖励,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同类奖取最高成绩,不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