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小组的作用,保障工会会员的民主权利,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及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举职位
学校根据各科室、各教学部工会会员数量设8各工会小组,每个工会小组设组长1名。
二、工会小组长候选人资格
1. 本小组的正式工会会员。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 热心工会工作,乐于服务会员,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 具备一定的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候选人的产生
候选人可通过以下方式产生:
1. 由上一届工会小组长或上级工会、党组织推荐;
2. 由本小组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推荐;
3. 由会员自荐并经小组会议讨论通过。
候选人名单应适时在小组内公布或报上级工会备案公示。
四、 选举方式与程序
1. 会议召集:选举工作由上一届工会小组长或上级工会指定的负责人召集和主持。
2. 有效会议:选举会议须有本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会员出席,方可举行。
3. 通过办法:会议首先宣读并通过本选举办法(草案)。
4. 推选工作人员:通过推荐或举手表决的方式,从非候选人的会员中推选出监票人、计票人各一名,负责票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本次会议酝酿推荐总监票人一名,负责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5. 选举形式: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6. 介绍候选人:主持人应介绍候选人(或自荐人)情况。
7. 投票与计票:
· 投票:会员领取选票并填写,投入票箱。
· 计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当场清点选票并宣布清点结果。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8. 当选:
· 候选人获得实到会会员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 如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者当选。
·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
· 如果首轮选举无人获得过半数赞成票,应就得票前两位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此时不需获得过半数票)。
五、结果的报批
选举结束后,主持人应当场宣布选举结果。新任工会小组长名单须报上级工会委员会备案公示和批准。
六、 补选与罢免
1. 工会小组长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出现空缺时,应及时按本办法进行补选。
2. 工会小组长不履行职责或损害会员权益,经本小组三分之一以上会员联名提议,可召开小组会议进行罢免,罢免程序须经上级工会批准。
七、 附则
本办法经本小组全体会员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本办法由临沂艺术学校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